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6年4月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(http://zs.szu.edu.cn)公布,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为计划数4倍以内(含4倍);合格证将请于4月底左右在本网站自行打印,不再邮寄。
6.新生入学后,将进行体检和专业水平等复查,凡复测成绩未达到入学专业课考试成绩70%的考生,或有弄虚作假者,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。
7.如果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,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,按新的政策执行。
六、 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
单位名称 |
联系电话 |
联系地址 |
网页 |
电子邮箱 |
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|
0755-114(24小时) 0755-2653 6235 |
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邮编:518060 |
http://zs.szu.edu.cn |
zsb@szu.edu.cn |
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 |
0755-2653 4925 |
http://jiwei.szu.edu.cn |
jiwei@szu.edu.cn |
深圳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|
0755-2655 7391 |
http://art.szu.edu.cn |
sjx@szu.edu.cn |
深圳大学师范学院 |
0755-2653 6309 0755-2616 1825 |
http://norc.szu.edu.cn |
969309242@qq.com |
深圳大学传播学院 |
0755-2653 4913 |
http://cmc.szu.edu.cn |
yuzongweiszu@163.com |